传奇12年,我在传奇9年,而我在传奇通讯社,也已7年。几个轻描淡写的数字,却横亘了无数黑夜白昼,几番春来冬去。如果不是站在此处回首,也许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,居然,传奇伴我如此久,久得仿若天荒地老。
刚踏入玛法大陆,我和所有人一样懵懂迷糊,或许更甚。没有经历蜡烛火把的年代,却一样不懂得看地图,不知道如何加蓝加红,在传奇遇见的第一个陌生人,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“怎么喝金创药?”要知道我已经为此纠结半天,无数次把小红放在人物身上,然后掉落在地,始终不能加血。
陌生人好笑到震惊,告之双击即可。我对这位穿黑袍的人佩服的五体投地。他要组我,我受宠若惊,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“带我练级”?陌生人面临的绝非加红这样一个白痴问题,但是他仍然用无与伦比的耐心陪伴了我的小白阶段,替我买书,为我留合适的小极品。
也许,如果我遇到的第一个人不是如此善良,我的传奇之旅早已结束在起点了吧。
2003年,因为那是我的传奇开端,所以我清楚的记得,那一年开封魔,开苍月,重装上阵。回土城卖垃圾,第一次看到天魔,金色铠甲威风凛凛,正如天生的王者。而在暗无天日的丛林迷宫买药时,远处霓裳羽衣的惊鸿一瞥,则是划亮整个传奇的一颗流星。
在那个时代,女法师到了40级,就会脱胎换骨,从灰姑娘变成红玫瑰。我为此努力,一天一天接近那一抹亮色,红色裙裾描着金线,跑动起来,如一段流金彤云。就算到了现在,时代更迭,装备出新,这件衣裳依然有着最美的名字,曼妙动人。
2005年夏天,传奇通讯社首任社长传奇人物打来电话,通知我的申请有了结果,我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。加入通讯社,不亚于传奇为我开了另一扇门,开始了别样的传奇旅程。
老传奇人,大概都会知道传奇人物这样一位“传奇人物”的存在,我依然记得他的声音很好听,社内公认最具迷惑力、最磁性。通讯社资深记者无心是我的师傅,引领我度过实习期的各种考核,帮我改正行文上的诸多问题。时隔多年,当我再翻看当时稿件,种种不足,不忍卒读。
刚做记者的状态,与刚接触传奇一样懵懂迷糊,对与陌生的玩家面对面地接触并采访实在是缺乏经验和自信,往往是提前把要了解提问的问题写在纸上,唯恐采访内容不够翔实。某日,一个朋友看了我的采访之后,说,你的文笔大有长进。于是知道,每天的努力终于换来一点点进步,并为之欣喜。
做传奇通讯社记者实在是很宝贵的经历,上至风光无限的沙城主,下至默默无闻的独行客,我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传奇人与传奇人生,通过侧面,亦窥见了现实的折射与痕迹,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,也许我永远也无法见识如此丰富的传奇。
传奇是我至爱的游戏,也许说这是游戏已不能涵盖传奇的全部,它更像是一面镜子,可照见现实种种,悲喜忧欢,生死契阔。我喜欢写各种各样以传奇为背景的故事,为主角们安排下各不相同的人生,有时候也会无力于文字,无法驾驭它们而给主人公好的结局。同样,我也喜欢采访玩家,听他们讲述自己的传奇经历,我喜欢他们的传奇故事,很多时候,我会为他们的执着与激情真心地感动。
我非常喜欢无心说过的一句话:“这么多年,一百多个区都走遍了,不知道谁记住了我,我又记住了谁。”毋庸置疑,对这个游戏,我倾注了很多感情,在游戏中,我是一个最普通的人,有着和每个人一样的悲欢离合,只是,当我用文字写下一些东西时,请不要试图在我的故事里找我的影子——看故事就看故事好了,我还会继续写下去。
玩家、记者,双重的身份,也许我可以说,我更深入地了解这个游戏。可是,谁又能说,玛法大陆上的芸芸众生,哪一个没有在传奇中挥洒过青春热血?许多年过去了,青春渐远,如往事难以追回,但是,我要说,这个传奇,我来过!
纵时光匆匆,如白驹过隙,我依然记得——比奇初见,当时年少春衫薄。
传奇12年,我在传奇,你呢?
[通讯社记者:荷心清露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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